摘要

转让定价税制自形成以来一直存在着独立交易原则与公式分配法的冲突。在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背景下,必须对传统国际税收理念进行改革和创新,以厘清以特殊地域优势为代表的利润分割新因素的本质及其依据,从而最终完善转让定价税制体系并促进跨境交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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