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治观念的日益提高,现行军人退役安置制度所依赖的法律、社会背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该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暴露出很多问题,既动摇了法律的权威,也不利于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笔者主张借鉴行政法学中国家补偿的理论基础,并充分考虑退役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提出退役安置制度的理论基础。并以此为基点,尝试对现行制度及其实施现状进行检讨,得出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必须实现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从人治模式向法治模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