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西生态环境立法的价值选择涉及多元的利益冲突。协调广西生态环境立法利益冲突是保护广西生态环境的重要一环,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广西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本文从广西生态环境立法利益冲突现状出发,分析其利益冲突的原因,并借助利益平衡理论对协调其存在的利益冲突提出对策建议。广西生态环境立法要实现良好的预期保护效果,必须在统筹协调与倾斜保护、综合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在立法中增加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之规定、建立专门的利益平衡协调机构和完善地方区域利益激励机制,对利益冲突进行有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