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建规范〔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 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