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近发现的两件宣德六年(1431)和正统十四年(1449)的法旨,由北京大隆善寺发往岷州大崇教寺,是目前最早的关于班丹扎释的藏文资料,在明朝驻京藏僧的资料中极为罕见。第一件涉及大崇教寺法脉传承,第二件事关寺院财产分配。这两件法旨对研究班丹扎释、大崇教寺乃至明代藏传佛教都具有重要价值,文章译释了法旨内容,并结合法旨内容初步考述了大崇教寺的创建时间和法脉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