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的相关危险因素。方法:选择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普宁市流沙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治的240例新生儿窒息患儿为研究对象,根据是否合并多器官功能损害将其分为两组,其中无多器官功能损害的患儿为对照组(n=160),而合并多器官功能损害的患儿为观察组(n=80),对影响新生儿窒息后多器官功能损害的影响因素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的过期产、异常分娩、羊水污染、重度窒息、全身麻醉、宫内窘迫、第二产程延长、胎盘钙化以及羊水减少构成比均较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同时,经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羊水减少、异常分娩、宫内窘迫以及重度窒息是新生儿窒息后多器官功能损害的独立危险因素。结论:新生儿窒息多器官功能损害与异常分娩、重度窒息、羊水减少以及宫内窘迫等诸多因素有关,所以临床上应该加强围生期胎儿监护,掌握好剖宫产指征,并且重视低出生体质量儿和早产儿的监护,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从而使新生儿病死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