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源中的非制定法法源是指虽未经国家有关机关制定,但经国家认可和保障的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如习惯、判例、学说等。对民法的形式渊源中的几类非制定法法源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通过结合司法实践论证其法源性地位,旨在促进我国民法法源的开放化、多元化,为司法审判提供更充分的依据,最终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