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定电子秤测量结果是否存在误差,并确定误差是否处于规定的允许范围,依据JJF1059.1-2012《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和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规定,用砝码直接加载、卸载的方式,对电子秤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的评定。结论为:符合U=1.0g,(k=2)、U=0.2e,(k=2)的测量结果,可参照使用本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为电子秤检定、校准及维修后检定/校准的评定秤的计量性能,保证秤的示值符合测量要求,并保持其精度,确保电子计重秤的使用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