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如何在常规工作中突破创新,让执法检查这把“利剑”更准、更锋利,是新时代各级人大面临的新课题。执法检查不同于视察调研等,必须聚焦相应的法律条文,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是较为精准化的一种监督模式。但作为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方式,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以往的执法检查中,有的地方将依法监督变成评功摆好,提出的审议意见大而化之,浮于表面、避重就轻,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有的审议意见中问题和法条没有逐一对应,基本上是“两张皮”,让执法检查“剑走偏锋”;等等。最终的监督结果也是文来文往,缺乏刚性约束,难免让人感觉执法检查就是“纸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