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20]2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0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鼓励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外贸基本稳定,现制定如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