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支付犯罪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惩罚性,是指利用公共网络或者专用网络实施资金转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违反《刑法》的行为。结合网络支付犯罪与信用卡犯罪的密切联系,根据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将网络支付犯罪分为使用型网络支付犯罪、冒用型网络支付犯罪、恶意透支型网络支付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