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针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主流研究范式和传统逻辑路径的缺陷,构建了"国有企业本质——国有企业使命功能定位、国有企业与社会关系——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的研究逻辑框架,将国有企业本质认知作为本源性要素、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内容与实现方式作为表征性指标,采用本原性要素为主要依据、表征性指标为补充依据的方法,将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与演进划分为四个阶段,即1978—1993年不完全企业下的责任错位阶段、1994—2005年真正意义企业下的责任弱化阶段、2006—2013年现代意义企业下的责任重塑阶段、2014年至今企业新定位下的责任创新阶段。在此基础上,本文深入分析各个时期国有企业本质与使命功能定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内容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发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与演进的40年就是"政府—企业—社会"关系范式追求合理化与合意性的过程,也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观与行为范式实现高级化与自适应的过程。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