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早在18世纪,儒家推己及人的自由思想就融入了《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的自由条款。儒家仁的学说及其他自由思想,对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及其内容产生了重要影响。儒家自由思想的支点是以仁为道德基础的自律。儒家创立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规范具有保障人的消极自由的社会效果;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行为规范具有保障人的积极自由的社会效果。儒家自由思想以社会为本位,坚持每个人的自由与他人自由的统一,坚持个人自由寓于社会共同体的整体自由之中的理念。儒家的奠基于良心(仁心)的推己及人的思想方式和从义务到权利和自由的自由实践路径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特色。儒家自由思想与《世界人权宣言》关于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的规定相通,与马克思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理念相似,是不同于西方自由主义的独特的自由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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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