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种发[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各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精神,加强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强化农作物种质资源对现代种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农业部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同意,编制了《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现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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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