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是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庄子》一书对于“存在”有着极为精彩的论述,其中包含具有紧密联系的四个维度:首先,拈出“未始有物”,以“未始有”表达作为“非存在”的绝对之“无”,同时与否定性的“无”相区分;其次,紧跟“未始有物”,提出“未始有封”,以“未始有”否定“封”这一含有区分、界限等含义的概念,由此彰显对作为“存在”本身的纯粹之“有”的理解;第三,顺次言“未有是非”,通过否定“是非”这样作为判断基本形式的语词,以揭示对作为现象之本体的“自在之物”的理解;第四,最后独标“是非之彰”,这是对知识和语言所构造的世界的表述。在这四个维度之中,“非存在”不是“存在”,但“存在”因之而凸显。《庄子》还特别区分了“存在”与“自在之物”,前者是“存在”本身,后者是作为具体之物的“存在者”。在对待“是非”上,《庄子》尤具特色,指出“是非”固然使道亏缺,但人类对事物的认识恰恰以“是非”为前提。关于“存在”这四个维度的描述,表现了《庄子》在存在论上所达到的高度,由此也建构了中国古代的形而上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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