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域协调视野下规避版权技术措施的刑法规制

作者:王嘉慧
来源: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38(02): 66-75.
DOI:10.16203/j.cnki.cn41-1396/c.2023.02.007

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规避版权技术措施纳入侵犯著作权罪的罪状,实现了与《著作权法》的立法衔接,然而在规避手段、保护范围与行为方式等规范要素上皆存在解释难题。从法域协调基本立场出发,应当在坚持缓和的违法一元论的基础上把握规避版权技术措施刑事规制的规范目的,从而明确《刑法》第217条第6款的保护边界:将规避手段解释为包括直接规避和间接规避,以“有效性”与“相关性”标准限缩技术措施的保护范围,类型化阐释“故意避开或者破坏”版权技术措施的行为方式及探寻出罪途径,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实现共犯归责与相关罪名的罪界区分。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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