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哲学研究中,阿拉伯哲学家阿维森纳的“意义”■概念常被视作意向性概念的历史起源。这一叙事在晚近以来备受挑战。这诱发了阿维森纳学界对意义概念的重新讨论。学者们纷纷悬搁历史起源论,转而聚焦于阿维森纳的理论体系内,探讨意义和意向性的理论关联。本文为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释:阿维森纳的意义概念具有核心含义,刻画了心灵超出感性体验所通达的不可感内容;在阿维森纳的哲学心理学中,一个典型的领会活动例示了意向性之为意向性仅当它是意义领会或部分地奠基于意义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