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退役军人局发[2021]108号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医保局(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组织部(人力社保局)、财政局、风景园林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