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函[2021]15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司发通[2020]59号)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司通[2020]149号),切实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