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是学生成长的专门场所,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是学校的责任,这一点与家庭或者社会相比,学校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学校并不可能承担起学生教学的全部责任,学校的教育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样神通广大。无论是对学生素质的培养,还是对其在社会中的发展,学校的教育所起到的作用都是有限的。文章简述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权责关系,分析了两者之间对权责边界的认识误区,并就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权责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