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混剪视频一经出现便纷争不断,面对实务界的深恶痛绝、学术界的激烈讨论与审判界的默默无闻,混剪视频作品高举"合理使用"的大旗不断"繁荣"。纵观"合理使用"制度及"四要素说"的内涵和外延,互联网混剪视频纳入合理保护制度困难重重。此种情况下如何既保护原作品所有者的权利又兼顾创作热情,从公平和效率角度来说,以集体组织为主体收取使用者补偿金以补偿原权利人符合法律的价值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