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证据标准的政策背景是司法智能化、司法标准化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旨在推动司法管理模式转型,最终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对证据标准规范文本的历时梳理和共时分析,发现其多样化的现实样态与司法标准化存在冲突,客观化趋势对事实认定的准确性产生负面影响。证据标准的类型化改革宜作为化解现有困境的宏观思路。鉴于线上、线下的证据标准在制定主体、形成路径、具体内容及规范效力上存在区别,实践中已出现分化发展的倾向,可将线上证据标准主要定位为实现司法管理模式转型的工具,线下证据标准主要定位为实现事实认定模式转型的工具,并基于二者不同的功能定位和潜在问题,制定差异化的具体完善措施,建立起符合中国司法国情的刑事证据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