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初文坛流行的“破体”风尚,既促成了传奇小说的繁荣,也形塑了其生存样态:或寄生于古文,如《虞初新志》所收《汤琵琶传》《李一足传》《补张灵、崔莹合传》等,即大多出于古文家之手,但因在叙事中偏爱“风韵”和“一二无关系之事”,遂与古文分道扬镳;或寄生于笔记,如钮琇《觚剩》中的《睐娘》《姜楚兰》《双双》等篇、王士祯《池北偶谈》中的《剑侠传》二则,情节完整,多奇情异致,迥异于寻常笔记;或寄生于志怪,如蒲松龄《聊斋志异》:就题材而言偏于志怪(“志异”),就写法而言则偏于传奇。对传奇小说的认定,包括了三个要素:体式上采用传、记,以一人或一事为中心,首尾完整;题材上偏于才子佳人、豪侠和隐士;修辞上铺写细腻、辞藻绚烂。只要符合这些标准,无论是文集里的,还是笔记里的,或是志怪集里的,均可视为传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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