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对发明和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了界定,权利要求是一件专利的核心,而权利要求的解释又是权利要求的核心。本文从最高法审理的一件专利无效案说起,从技术和法律两方面分析了涉事各方对权利要求产生不同解释的原因。并结合最高法的两则司法解释,简要论述了在授权、确权和侵权程序中,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需要考虑的因素。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