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在培养基层法律事务人才的过程中,提出并实践了"诊所实训与模拟演练相贯通"的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克服了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模式的不足,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系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运作程序。该教学模式的有效运行,有力地促进了专业建设,全面提高了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 单位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