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提到,"艺术即有意味的形式"。它指可以引起人们审美感情的,以独特方式组合起来的诸种形式关系。戏剧作品的舞美设计是舞美工作者在对剧本进行二次创作时,构建"有意味的形式"的一个过程。而这种形式的构建,经由广大舞美工作者在具象、抽象、意象等领域的全面探索,已经从单纯的写实造景,逐步发展成为在舞台上运用多样化的技术、材质、元素,营造多姿多彩的空间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