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罪错未成年人恶性案件频发,在坚持优先保护原则的同时,正确处遇罪错未成年人,才能不纵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因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正处于特殊时期,对其罪错行为进行处遇时,应兼顾保护、恢复、预防等多个层面,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罪错行为、处遇措施进行明确界分,进而构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体系,以破除罪错未成年人管教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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