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际产业和人才结构的变革及挑战,德国通过修订《高等教育纲领法》等措施,从宏观社会政治文化、中观薪酬制度结构和微观师资管理体系等三个层面对大学教师薪酬制度进行改革,从而不断激励大学教师的效能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改革后,德国大学教师薪酬数额呈现级差化特征,形成了绩效导向,然而其薪酬制度在审定标准和价值取向等方面的争议和问题同样值得关注和反思,对其形成的积极经验需要从全面化改革的角度以及去除功利化取向等两个方面进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