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人类生活以至生存的根本,历史上的国家政权之基础多为土地和人口。在中国古代封建君王统治之下发展的经济条件下,农村生活的核心对象大多都为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大多会牵扯一系列的争议,而围绕土地所形成的利益关系往往更为复杂,也最需要相关规则进行管理以及调整。土地买卖是清代和民国时期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土地买卖契约是地权转让的重要凭证。甚至于在明清年间,土地契约文书更加具体完善,且种类多种多样,反映了当时土地转让的频繁与土地买卖行为的多样化,论述的村民行为具体指的是村民土地交换行为。

  • 单位
    安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