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引言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是建设和运行卫星通信、广播电视、气象、导航定位、遥感探测、载人航天等空间基础设施的必要条件。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全人类共有的资源。获取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主要通过"先登先占"和"先协调,后使用"等一系列程序实现。这些程序要求必须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才能获得使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权利,任何国家都不能单方面主宰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获取与使用。根据相关国际规则,各国应在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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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