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团体标准(简称"学会团体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开展制定、修订及发布。制(修)订范围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天然气水合物、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技术、储能。为充分发挥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方主体共同参与,形成以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团体标准管理体制。学会于2017年启动了学会团体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制定并出台《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学会团体标准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认证机构等单位自主提出和广泛参与,学会管理、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推荐性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