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1月,"两高"《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非法采砂入刑对于有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河湖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从近四年的实践运行来看,非法采砂入刑适用并不理想,具体表现为对非法采砂入刑认识不足、执法监管不到位以及砂产品价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鉴定机制不成熟等。本文立足于实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从实证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以期对指导河道采砂执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