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沙洋塌冢楚墓中部分漆耳杯底部的■,不应释为“夗”,而是“外”“厶(私)”二字。“外杯”习见于漆杯底部,其意当是根据位置或功能对耳杯加以命名。而塌冢楚墓漆耳杯底的“公”和“厶(私)”或指耳杯之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