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城管局[2020]127号各区、县(市)城管局,各城管行业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管城管行业企业自愿招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督管理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城市管理部门行政监督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企业(以下简称城管行业企业)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已有明确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