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我省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坚决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文物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精神,建立黑龙江省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