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防止土地退化,《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提出了土地退化零增长的目标,并成为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DG)的重要目标之一。但就目前SDG评估而言,针对长时序演变特征的土地退化中性(land degradation neutrality,LDN)本土化实证研究还较少。因此,本文利用SDG15.3.1元数据指标框架,以2000~2010年为基准期,2010~2020年为评估期,对近20年京津冀地区的土地退化情况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1)基准期,京津冀土地退化的面积为18004 km2(占全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为8.41%),土地改善的面积64900 km2(占全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为30.32%),基准期综合表现为改善;(2)评估期,京津冀土地退化的面积为27414 km2(占全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为12.8%),土地改善的面积42957 km2(占全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为20.06%),评估期综合表现为改善;(3)土地生产力的变化在基准期和评估期对土地状态的评估起了主导作用,其次为土地覆盖,土壤有机碳变化的作用最小;(4)通过基准期和评估期土地退化的情况相比,得出京津冀地区2000~2020年达到了土地退化零增长的目标。研究结果将有助于京津冀地区生态规划管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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