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8月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哪些行为是"校闹",如何处理"校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意见》明确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生自由"等八类行为属于"校闹",归为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将由公安部门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