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办函[2019]40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2019年12月30日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