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就类案监督作出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系统观念,发挥类案监督对制度构建的纠偏、创新、引领作用,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和导向问题,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1)此次最高检发布的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是行政检察监督实践的最新成果,体现了行政检察监督的能动性和高质效性。其主要目的在于指引各级检察机关精准把握类案监督规律,总结归纳类案监督经验,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促进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