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红楼梦》中的“义”是一个核心伦理概念。本文聚焦于“义”的核心概念及含有“义”的合成词,通过考察和比较霍克斯、闵福德和杨宪益、戴乃迭两个译本,发现两个译本均充分传达了“义”字的多层含义,但在具体处理上差异较大。两译本相较,杨译本偏向于直译,或根据上下文的具体语境做简化处理,霍译本不仅更贴近英文读者的阅读习惯,整体上较杨译更为准确,更能体现深层的、具体语境的、情感的涵义,措辞也更为丰富。霍译本对原作和中国文化有着深度的理解,加上母语优势,能在直译和意译之间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和张力;但作为英语母语译者,霍译无法避免因文化障碍对少部分词语的处理存在牵强附会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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