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系统成员(企业)投放一批新产品,需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吗?答:不需要。如果系统成员(企业)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AN-8条码除外),只需使用已有的厂商识别代码再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但编好产品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通报该产品编码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