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各级国家机关行使紧急权力,以控制全国范围内的疫情,其正当性可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实效性三个维度来分析。其合法性依据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合理性则体现在行使紧急权力行为的社会性、法律性以及“维护公共利益”的意志性;然其实效性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偏离。因此,从完善立法和加强制度设计两方面提出加强紧急权力行使的实效性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