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释明权已经成为现代民事诉讼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之一,法官的释明包括消极的释明和积极的释明,还可被分为涉及处分原则的释明和涉及辩论原则的释明。法官的不当释明违背了法官的中立原则,导致司法不公。构建我国释明权制度对于制约法官过度诉讼指挥、节约司法资源具有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