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奥林匹克宪章、《主办城市合同》和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林匹克法律文件所组成的奥运规则,通过奥运会主办城市评选程序和最终达成的《主办城市合同》对主办国国内法具有潜在的和间接的影响。不同于国际规则的国内法转化,奥运规则之于主办国国内立法的影响具有承诺履行性、概括保障性、历时性传承等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因应北京2022年冬奥会申办承诺和《主办城市合同》中的法律保障约定,建议将体育赛事直播授予权纳入著作权法保护,将体育赛事数据纳入法律保护体系,并明确运动员等个人赛事赞助不再属于隐性营销的外延范畴。奥运会主办国国内法对于奥运规则具有提升和推动作用。我国立法对于奥运规则的回应将成为提升中国法域外适用和域外影响力、推进法学话语体系建设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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