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难题,尽管早在1996年中国就已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然而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还不能令人满意。在新法修订之际,检视旧有的问题,合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是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分析日本社会老年人福利事业的结构与法律制度的变迁,提出在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的过程中应当从社会公共利益的本位出发,顺应老年人福利事业社会化的进程,将老年人保障与福利问题还原到社会法的定位加以考虑,从而减少行政公权对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的过度干预。

  • 单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