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工作中经常会碰到案件定性困难的问题,因为同一犯罪行为中可能同时存在着若干犯罪行为方式,我们对不同的行为方式进行界定,则会导致不同性质的结果。那么我们在面对这种复杂案件的时候,应该如何去准确的进行定性呢?是否有一种可以帮助我们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厘清思路,直击要害,准确把握案件性质的方法呢?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运用相关的法学理论,在此尝试将这种方法展示给大家,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