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7月15日,16届14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此次修订的《办法》专门针对地图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印刷、展示、登载、销售、进口、出口或者生产、加工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和附有地图的各类产品,景区图、街区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依法不需要审核的地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