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制度要匹配国家发展目标和税源基础,它必须嵌入到经济和社会肌体中才能实现这两个匹配。根据税收制度嵌入对象的转移方向不同,可以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税收事业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嵌入单位、嵌入企业和嵌入社会。它们对应的国家发展目标分别是:推动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推动国家治理。随着我国税源基础从国民收入循环的生产环节向再分配和财富积累环节转移,税收制度嵌入基础将逐渐从经济转入社会,这对推动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改革方向是在保持税收嵌入广泛经济基础的同时,深化税收嵌入社会的程度,以实现建设"共识性强政府"的国家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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