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新收入准则时,对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具体核算范围是否包含增值税额问题存在一些争议。本文从流转税的性质入手,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确认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额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都应包含增值税额,并就目前关于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核算相关的科目设置提出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