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眉县金渠乡有一个教坊村,其确定的存在时间可追溯到金代。根据自然村命名的规律,其形成可推至唐五代。眉县教坊村的得名渊源,与唐代地方教坊文化密切相关:其一,眉县凤泉汤在隋唐时期为帝王临幸之胜地,参照骊山温泉的教坊设置,当地极有可能存在随驾教坊遗迹;其二,唐代有"府县教坊"的说法,参照京兆府万年县教坊与河中府闻喜县教坊设置,眉县属于唐凤翔府,亦有可能存在地方教坊遗迹;其三,眉县为唐代关中乐人聚居与流散地,当地有不少与教坊乐人有关的历史记忆。通过眉县教坊村这一案例的考察,可以进一步建构唐代"中央—地方"教坊制度,为古代音乐史研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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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大连外国语大学